其實氣喘用藥緩解氣喘的藥 B2-agonist,
不可以一直使用,
只適合有氣喘時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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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下:
據媒體報導,氣喘治療藥物只含Long-acting beta-agonists (LABAs)成分者,可能增加氣喘患者之死亡率,尤其不應該用於治療兒童氣喘。美國FDA評估該類藥品之風險效益後,雖然認為LABAs藥品提供氣喘患 者很重要的臨床效益,但少數患者必須謹慎使用否則可能有嚴重風險。FDA進一步諮詢委員(Advisory panel)意見,諮詢委員於2008年12月11日以投票方式,建議Advair及Symbicort(與類固醇合併使用)可以繼續用於治療成人或兒童 氣喘患者,另外諮詢委員認為Foradil及Serevent(僅含有LABA)的風險高於效益。FDA尚未做出最後的決定,但是提醒氣喘患者,不論使用 任何藥品都不應自行停藥,有任何疑問應諮詢醫療人員。
衛生署核准使立穩(Serevent Diskus,salmeterol xinafoate inhalation powder)之適應症為:「治療可逆性呼吸道阻塞(包括夜間型氣喘及預防運動引起的支氣管痙攣)、特別是針對需長期接受經常性支氣管擴張劑治療的患者、 這類患者亦須使用經常性且適當劑量的吸入性抗發炎劑(如皮質類固醇以及用於兒童的sodium cromoglycate)或口服皮質類固醇。成人慢性阻塞肺部疾病(COPD)」;核准使肺泰(Seretide,fluticasone propionate & salmeterol inhalation powder)之適應症為:「SERETIDE適用於可逆性呼吸道阻塞疾病(ROAD)之常規治療,包括適合使用支氣管擴張劑及皮質類固醇組合療法的兒童 與成人。這可能包括:正在使用長效乙型作用劑(β-AGONIST)及吸入型皮質類固醇之有效維持劑量的患者。正在接受吸入型皮質類固醇療法,而仍有症狀 之患者。接受支氣管擴張劑之常規治療,而需要吸入型皮質類固醇之患者」;核准都保定量粉狀吸入劑(Symbicort turbuhaler)之適應症為「適合使用類固醇及長效BETA2作用劑(Beta2-Agonist)合併治療的支氣管氣喘(Bronchial Asthma)」,以上3種藥品均屬於β2腎上腺素接受作用劑(beta-2-adrenergic agonists之LABAs),可能會增加氣喘相關死亡風險,所以治療氣喘病患時,只有當其他氣喘控制藥物(如:低/中劑量的吸入性皮質類固醇)無效 時,才能加入該類藥品做為治療。不適用於那些使用吸入性短效型支氣管擴張劑、吸入性皮質類固醇或是以其他控制藥物間歇併用短效型支氣管擴張劑即能控制良好 的病患。
衛生署曾於94、95、96年發布新聞說明氣喘用藥之安全性病提醒醫療人員及病患注意,衛生署再次提醒氣喘患者切勿自行停藥,任何疑問均應立即回 診開立處方醫師。此外衛生署隨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且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 進行再評估,提升民眾用藥安全。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 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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